供货合同
甲方:(供货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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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拥有供货的能力和乙方对甲方所供货物的需求,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供货合同:
第一条 供货物的规格和数量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需求规格供货,供货物的具体规格和数量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供货时间
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时间进行供货。
第三条 供货价格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的供货价格为人民币(以下简称“RMB”) 元。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一。
2.甲方同意乙方在供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20天内,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约定的方式支付供货款项。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1.供货物应当交由甲方送达乙方约定的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自提/快递/物流】。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所供货物的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并严格按照甲方所承诺的质量要求进行供货。
2.乙方收到供货物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如有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供货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未支付供货款项的1%。
2.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供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未供货数量的1%。
3.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能实现供货目标,则受影响的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继续履行本合同,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2.如因合同解除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裁决。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继续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方): 乙方(需求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