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租赁合同书

时间:2024-01-23 00:24:01点击:140实用文档

蔬菜大棚租赁合同书

蔬菜大棚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姓名/企业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姓名/企业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详细地址)的蔬菜大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租赁该蔬菜大棚进行种植业务。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具体时间),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甲方同意在租期届满后再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事宜另行协商。

第三条 租金

乙方同意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具体金额),租金以现金/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使用权

乙方享有租赁期内对蔬菜大棚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种植蔬菜、进行农业技术操作、维护、管理等。乙方在使用蔬菜大棚期间应合理保护大棚设施,防止任何非法使用或损坏。

第五条 维修与保养

甲方在租赁期间负责蔬菜大棚的设备维修和保养,如需修缮或更换设备,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同意。乙方若在使用过程中自行修理或更换设备的,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甲方在租赁期内未能按时交付蔬菜大棚给乙方,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的租金百分之(具体比例)的违约金。

6.2 如果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能按时支付租金,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的租金百分之(具体比例)的违约金。

6.3 除非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未按时交付或支付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本合同自动终止。

7.2 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均可终止合同:

(1)甲方或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甲方或乙方在经济状况不好的情况下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3)其他法律规定的终止合同的情况。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