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借款人:(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联系电话)
出借人:(出借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借款人需要向出借人借款解决资金问题,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 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出借金额为(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整,即(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元整。
1.2 借款人应于(借款日期)前将借款金额全额支付至出借人指定的账户。
第二条 利息及还款方式
2.1 借款人应按照出借人要求支付(年利率,%)的利息,利息按年计算,每(还款周期,例如月、季等)结算,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2.2 借款人应按照出借人要求按(还款方式,例如等额本息、先息后本等)方式进行还款,每(还款周期)还款(还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整,即(还款金额,人民币小写)元整。
2.3 如果借款人未按时支付利息或还款,应按照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还款金额的(违约利率,%)。
2.4 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逾期还款超过(逾期天数)天,出借人有权要求提前支付剩余尚未到期的借款本息,并可向借款人追索逾期违约金。
第三条 提前还款
3.1 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如需提前还款,应提前(提前还款通知期限,例如30天)书面通知出借人,并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违约金为提前还款金额的(违约利率,%)。
3.2 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则出借人应在收到借款人提前还款通知后(提前还款期限,例如7天)内提供账户信息,借款人应在此期限内将剩余未还款金额一次性支付至出借人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4.1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4.2 若因借款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约定
5.1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借人与借款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借款人: 出借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