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姓名/单位名称:
住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姓名/单位名称:
住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处所出租给乙方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物及使用范围
1.1 租赁物:甲方同意将位于(具体地址)的门店房屋(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使用范围:租赁物仅用作乙方的门店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乙方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或执照是签署本合同的先决条件。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本次租赁期限为(具体期限),自YYYY年MM月DD日起至YYYY年MM月DD日止。
2.2 续租与解除: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应进行续租谈判,如达成一致,可以继续租赁;如未续租,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具体金额),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
3.2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前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四、押金
4.1 押金: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具体金额)的押金。租赁期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押金将无息返还给乙方。
4.2 扣押: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产生损坏、丢失或利用租赁物而未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五、维修及保养责任
5.1 维修责任:甲方负责租赁物的结构及主要设备的维修,乙方负责租赁物的日常保养及小修。
5.2 大修责任:如因正常使用导致租赁物需要大修,甲方和乙方商议后共同承担相应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及押金。
6.2 乙方违约: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6.3 其他违约情况: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