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租合同免费版电子版

时间:2024-01-17 15:30:01点击:85实用文档

门面出租合同

2门面出租合同免费版电子版

甲方(出租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地址: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门面地址)的门面,愿意将该门面进行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该门面,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

1.1 出租房屋的具体地址为(门面地址)。

1.2 出租房屋的面积为(门面面积),具体结构和状况为(门面结构和状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期限)个月。

2.2 若乙方在租赁期满之前需要解除合同,需提前(提前解约期限)提出书面通知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标准为每月(租金金额)元,租金以月为单位支付。

3.2 租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提供相应的租金发票。

第四条 使用权及限制

4.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将门面用于(门面使用用途),但不得超出租赁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

4.2 甲方有权定期检查门面的使用情况,并及时修复门面的损坏或故障。

4.3 乙方不得将门面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如需变更使用权人,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4 乙方在使用门面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第五条 保证金和违约金

5.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金额)元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

5.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进行补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3 乙方在租赁期结束时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将返还保证金。

第六条 维护和归还

6.1 乙方应妥善保管门面,并承担门面的维修、保养费用。

6.2 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门面交还给甲方,并保持门面的良好状态,如有损坏需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

第七条 合同解除

7.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7.2 若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2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终止。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